一般在可燃性气体环境中,使用电气产品时必须使用防爆型产品。防爆型产品的外壳上一般有以下标志,具体含义如下: Ex d Ⅱ B T4 ① ②③④ ⑤ ①、中国及国际电工委员会防爆标志 ②、隔爆型 ③、除煤矿、井下用之外的电气设备 ④、按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最大实验安全间隙或最小点燃电流分为ABC三级 ⑤、按设备最高表面温度分为T1至T6六个组 第①位编码: Ex——中国及国际电工委员会防爆标志;EEx——表示欧共体 ;AD——意大利 ; MS、AE——法国 ;FLP——英国;UL、FM——美国;E——德国\IEC 第②位编码 代号 防爆型式 国家标准 防爆措施 适用区域 d 隔爆型 GB3836.2 隔离存在的点火源 Zone1,Zone2 e 增安型 GB3836.3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Zone1,Zone2 ia 本安型 GB3836.4 限制点火源的能量 Zone0-2 ib 本安型 GB3836.4 限制点火源的能量 Zone1,Zone2 p 正压型 GB3836.5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 Zone1,Zone2 o 充油型 GB3836.6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 Zone1,Zone2 q 充砂型 GB3836.7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 Zone1,Zone2 n 无火花型 GB3836.8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Zone2 m 浇封型 GB3836.9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Zone1,Zone2 h 气密型 GB3836.10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Zone1,Zone2 s 特殊型 DIP 粉尘防爆型 用于爆炸性粉尘环境,其前面无需加EX或EEX等标志 危险场所危险性划分: 爆炸性物质 区域定义 中国标准 北美标准 气体(CLASS Ⅰ) 在正常情况下 ,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Zone 0(0 区) Div.1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1 区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可能出现 , 仅仅在不正常情况下 , 偶尔或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2 区 Div.2 粉尘或纤维(CLASS Ⅱ/Ⅲ) 在正常情况下 , 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 , 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0 区 Div.1 在正常情况下 , 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 , 仅仅在不正常情况下 , 偶尔或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11 区 Div.2 第③位编码 Ⅰ——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 Ⅱ——工厂用电气设备 第④位编码 Ⅱ类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分级 工况类别 级别 代表性气体 最小引爆火花能量 最大实验安全间隙MESG(mm) 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 矿井下 Ⅰ 甲烷 0.280mJ 矿井外的工厂 ⅡA 丙烷 0.180mJ MESG≥0.9 MICR>0.8 ⅡB 乙烯 0.060mJ 0.9>MESG>0.5 0.8≥MICR≥0.45 ⅡC 氢气 0.019mJ 0.5≥MESG 0.45>MICR 第⑤位编码 Ⅱ类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电气设备温度组别 温度组别 自然温度T(℃) 常见爆炸性气体 设备允许表面温度(℃) T1 T≥450 氢气、丙烯腈等 46 种 450 T2 450>T≥300 乙炔、乙烯等 47 种 300 T3 300>T≥200 汽油、丁烯醛等 36 种 200 T4 200>T≥135 乙醛、四氟乙烯等 6 种 135 T5 135>T≥100 二硫化碳 100 T6 100>T≥85 硝酸乙酯和亚硝酸乙酯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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