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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国际社会的承诺是能够兑现的” |
来源:甘肃职安健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2010-07-13 点击:2261 |
石少华,这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起草者,五年来,一直在为加入155号公约努力着。 现代职业安全:请您简单介绍一下155号公约。 石少华:155号公约是关于职业安全卫生和工作环境方面的一个国际公约,于1981年6月22日在第67届国际劳工大会上通过,1983年的8月11日生效。这是一个框架性的公约,为缔约国在职业安全卫生和工作环境方面提供一个指导性的规范,而不是一个强制性的规范。制定155号公约的目的,是促进步缔约国重视并抓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工作环境的改善。 155号公约一共有5部分、30条内容,明确政府、雇主、工人三方各自承担的责任,要求在可行的范围内把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减少到最低限度,保护工人的生命和健康;要求批准国制定职业安全卫生和工作环境方面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定期全面审查制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进行惩处。公约还提到批准国要建立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年度统计制度,要公布事故和职业病的情况,并制定相关的规章。 现代职业安全:加入155号公约的意义是什么? 石少华:批准加入公约表明了中国政府向全世界承诺,我们高度重视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问题,因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中国政府的态度非常明确和坚决。加入公约除了对国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以及工作环境的改善会有很大推动作用外,还可以通过与相关的国际组织加强关系和交流,借鉴国外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工作。这是建国以来中国首次批准的关于职业安全卫生与工作环境的基础性国际公约,在此之前,我国曾批准过《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和《建筑安全与卫生公约》,这些公约虽然也是安全方面的,但155号公约是一个内容比较全面的公约,对整个职业安全卫生与工作环境改善会有很大裨益。 现代职业安全:公约与我国现行的法律能否妥当衔接? 石少华:从2001年以来,原国家安监局及后来升格的总局对155号公约做了大量的研究和加入的准备工作。相对而言,我国在某些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应该说高于155号公约的要求,比它更严、适用范围更广。在衔接的问题上,公约的要求是对批准国最基本的要求,它是一个指导性的、框架性的要求,我国所制定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与其完全符合。但加入公约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因为我们的工作不是都做得很好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还是有一定差距,但是这项与国际接轨的工作毕竟已经起步了,中国一定能够尽快缩短与发达国家的距离。 现代职业安全:鉴于此,下一步准备做哪些工作? 石少华:具体采取哪些措施,我想当前主要是抓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治本之策的落实,不折不扣落实到基层、企业。要依法治安、重点治乱,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这也符合155号公约的要求。155号公约除了要求对事故公开报道外,很重要的是要预防事故、要查处事故责任人。目前,我们正按照李毅中局长的要求,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抓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修改协调工作,争取年内出台,以进一步完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立法。总之,我们将抓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155号公约的契机,把工作做得更好,用更好的成效来履行我们对国际社会的承诺,对此,我们充满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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